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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58404

歪酷博客


卡子 @ 2010-05-03 14:03

酷歪真的很不稳定。

于是这次真的搬家到新浪了。阑珊渡。 http://blog.sina.com.cn/wcfawcf


也不知道地址记对了没有。而且搬家也真的好麻烦于是重新开始把。= =|||

以上。


<FIN.>



 
卡子 @ 2010-03-03 20:12









我总是在想,如果有一天能够像防洪坝上面的那群鸟一样,扑啦一声飞上天去,那该多好。这样,就不用站在脚下这条小船上面,一会儿是风,一会儿是雨,最后混到没得选。


-----------------这是文艺题记的分割线----------------


今天你要是不弄死他们,有一天你就会被他们弄死。

其实听到这一句话的瞬间,我突然觉得好好笑。我不知道蚊子有没有想过,如果那一秒钟直接从这个屋顶上跳下去,一切就结束了。不用弄死他们,也不会最后被他们弄死。年轻的时候,总是不明白生活想从我们身上得到的,也就是这么简单的东西。没有比死更简单的东西了。不想死,于是就没得选。不偷不抢不犯法并不能保证能够活下去。至于混的是黑道还是意气,选择权根本不在自己手上,一个说法而已。谁也没得选。

洋人跟枪炮来了,慈禧没得选;外面的世界变了,你也没得选。


-----------------这是归纳中心思想分割线---------------


和尚。

查字典冠军我念小学的时候也得过,没见得我现在就可以念个博士,拿下诺贝尔奖。
一个人写四份考卷,长大以后顶多也就做做抄写员,亦没什么值得骄傲的。
你觉得你的兄弟你的意气别人理解不了,那最后你注定是要对别人失望的。你要怎样妄想跟一个根本不能理解你的人死心塌地做兄弟呢。

 

蚊子。

小时候被人欺负不是因为你没有老爸而是因为你自觉没有老爸就低人一等没有办法反抗。
其实没有老爸有什么了不起。
最后你有了老爸,他也只能蹲在街口看你被人拖走地上留下长长地血迹。
对于这样自怨自艾的人我也实在是无话可说了。

 

白猴。

看看地上的那个血樱花图案,也许白猴除了可以当少林十八铜人横行天下之外,还可以当个艺术家。

 


这是一部不纯粹的电影。像一张饼,摊得大了,难免就会薄。想说的东西憋啊憋啊,一点一点,最后还是没有讲清楚。
虽然场子架得大,但在我心里,它甚至是比不上《盛夏光年》的。至少现在我还能想起那里面青翠欲滴的稻田。就像我们每一个人的少年时代。


优点就是,画面真的很美。有帅哥看。

 

-----------------这是废话分割线--------------------


以下为脑补:

蚊子:每天这样打打杀杀,到底有什么意义啊。
和尚:意义是三小。难不成你想让我跟你讲,生命在于运动,强生健体而已。
蚊子:去你妈的强生健体。

(多么美好的一对啊。泪牛满面。)

果然,后来那个街上的俯拍镜头,全民运动,台北可以举办世界杯了。

 


P.S. Geta大叔罩在头上的那个狗屁浴帽,明明是鞋套。

 

再P.S. 最后,难为发型师想出这样多令人发指的发型。鞠躬。

 

<Fin.>

 

 

 


 



 
卡子 @ 2010-02-24 00:23

1. 近日看过的电影:

忠犬八公的故事

阿八的故事

拆弹部队

年轻的维多利亚

天伦之旅

末日病毒

守法公民

想看旺角监狱,却又怕它惨烈直白得让我连痛的力气都没有。怕怕。
王晶也果然是老了。


2. 推荐的音乐:

Corinne Bailey Rae - 《The Sea》




那是个最糟糕的地方,也是有最多爱的地方。最后即使烂掉,流出来的液体却是甜的。


3. 已阅的小说:

江湖债

猎户郑三

相守

大哥二弟

大劈棺

一刀春色

乱紫夺朱






<Fin.>




 
卡子 @ 2010-01-17 19:37


玄怪录》 卷一

 

郭代公

 


代国公(唐朝国公封号其中一种,属于公爵一级。大将军李靖就曾被封为代国公,后改封卫国公。李靖是从李世民还是秦王开始就跟随他的爱将,也是唐朝的开国功臣。)郭元振,开元中年的时候参加殿试,没有中第。从山西到汾州(今天亦属于山西,唐时被叫作汾州。)的路上,由于夜里阴晦无光而迷失了道路。走了好久,看到非常远的地方有灯火之光,以为是有人居住,于是径直往那里去了希望可以找到暂时投奔之处。

走了八九里,才看见有一幢屋宅,门宇非常雄伟。走进门去以后,只见廊下及堂下都灯烛辉煌,酒食罗列,像是有人家在办喜事,但四周又悄然无声,一个人也没有。

代公将自己的马系在了西廊前面,跨过台阶往堂上走去,在堂中徘徊了一会儿,也不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忽而听见堂中东阁有女子的哭声,不停地呜咽。


代公问道,那个在堂中哭泣的人,是人还是鬼?这四周陈设成这个样子,为何没有其他人你却一个人在此哭泣?


女子回答道,我居住的这个乡有一个乌将军,他神通广大,能予人祸福,每年都在我们乡找一个女子要成亲,于是乡里人就挑选一个美丽的少女嫁给他。我虽然长得不美,但乡里的其他人害怕自己的女儿被害,于是给了我父亲五十万钱,偷偷决定今年将我送给乌将军。今天晚上,乡里人和那些待选的少女们都到了这里吃饭,却将我灌醉了,锁在了屋里然后离我而去。我因为被自己的父母而抛弃而感到心生哀惧。君子你若真的是人,今日若能救我脱离此处,我愿意一辈子给你为奴为婢,听你的使唤。


代公愤然道,乌将军什么时候来?


女子道,大约二更吧。


代公道,我今天要是不救你,就有愧于自己是个男人!如救不了你,我就自杀来给你陪葬,即便是这样,也不能使你枉死在这个淫鬼的手上。


他听见女子不一会儿便停止了哭泣,于是坐在了西阶上,把自己的马牵去了堂北,令一仆侍(居然这时候还带着仆从)站在马前,并吩咐道,待会若有人来便以对宾客的礼节待他。


没过多久,有火光照耀起来,有车马聚集过来,两个穿紫衣的官吏进了堂中又出去了,道,有宰相在这里。又过了一会儿,两个穿黄衣的官吏又进了堂来,出去了,道,有宰相在此。


代公知道他们在说自己,觉得奇怪,但又私底下觉得高兴,若我真是宰相,那必定是比这个大将军厉害了。

过了一会儿乌将军好像到了堂下,官吏跟他又报告了一次,道,有宰相在此。那乌将军道,进去。于是又戈剑弓矢开道,将他引了进来,站在东阶下,代公让仆从上前道,郭秀才望拜见大将军。

代公于是向大将军作揖。


乌将军道,你这个秀才怎会在此?
代公道,我听说将军今天晚上有好事,于是愿意做将军的相傧。


将军闻言十分高兴于是请他坐下了,与代公一道开始吃东西,谈得十分开心。


代公想起自己的包中有利刃,想取出以刺乌将军,于是便问道,将军吃过熏过的鹿肉么?
将军回道,这个地方不曾有鹿肉。
代公道,这个东西很珍贵,我也只有一点点,是从御厨那儿得来的,愿意献给将军一些。


将军十分高兴。
代公于是起身,取出鹿肉和利刃来,又拿了一个小碗来装,让将军自己来拿。
将军十分高兴伸手来取,没有任何怀疑。
代公伺机将鹿肉扔向了乌将军,捉着了乌将军的手,将他的手砍断了。
将军失声而走,那几个负责引导的官吏也被惊散。
代公将将军的手用自己的外衣包了起来,令自己的仆从出去望了望风,发现四下里一片寂静什么也没有了,代公才打开东阁的门对女子道,乌将军的手腕已经在我这里了。假若跟着他的血迹去寻,想他不就也就死了。你已经被我救了,出来吃点东西吧。


女子这才出来,看她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长得非常美丽,拜于代公前,道,我发誓将做你的奴婢。

代公劝说让她放弃了。


此时天开始亮了,打开自己的外衣,发现那乌将军的手竟是猪蹄。


不就有哭泣声渐近,原来是女子的父母兄弟及乡中的士绅,抬着棺材来了,准备给她收尸以备殡殓。

他们见到了代公和女子,发现代公是个生人。非常惊讶地问他是怎么回事。

代公将详情告诉了他们。乡中的士绅对代公残杀神灵的做法竟然都非常愤怒,道,乌将军是我们乡的镇守之神,我们乡的人供奉他已经很久了,正因为每年都会敬献给他一个少女,才得来岁岁平安没有灾祸。只要哪一年敬献得晚了些,就会有风雨雷雹肆虐。你这个迷路的外乡人,居然伤害了我们乡的神灵,对我们乡人产生了这么大的危害,即将到来的灾难我们怎么承受得起呢?所以我们要杀了你来祭奠乌将军,即使不行,也要将你绑起来送到本县去。

说完以后就指使着一帮少年去捉拿代公,代公这才对他道,亏你们这帮人年纪这么大了,怎么还是这么不懂事呢?(噗……)我是这天底下懂道理的人,你们应该听我说几句。神灵,是奉了上天的旨意来镇守人间太平的,这是不是跟诸侯受了天子之命来辅佐其治理天下是一样的道理?

众人道,确实是这样。

代公继续道,如今诸侯要是在国土之下鱼肉百姓只知享乐,天子难道不发怒吗?若他们残虐于百姓,天子不会杀他们吗?即使你们所供奉的乌将军是个真的神灵,神灵却是不可能长猪蹄的,上天难道会让淫邪的妖怪来做人间的守护神吗?这个淫邪的妖怪,是天地之罪畜也,我捉住了它将它诛杀掉了,难道还不可以了吗?你们才不是正人君子,将乡中少女年年敬献给这个妖怪,使她们惨死,积累下的罪过一定惊动了天地。是因为这样老天才要降下灾祸惩罚你们啊!听我的,我将这个妖怪除去了,如今你们再也不用每年牺牲一个少女去供奉他,岂不是很好?


乡人这才醒悟过来,而高兴地道,我们愿意听你的。


于是派了数百人,拿着弓矢刀枪锹,形成包围之势去追踪那个妖怪,寻血而行。才走到二十里路附近,就发现血迹进入了一个大的坟墓洞穴之中,应手渐大如瓮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见一大猪,无前左蹄,血卧其地,突烟走出,毙于围中。


乡人们在一起庆祝,想要筹钱来答谢代公。代公不接受,道,我是为你们除害,不是为了钱。

那个被救的女子这个时候道,我要多么的幸运,这一辈子出生的时候才不是牲畜不是飞禽,能做个人啊!我和你们做了有血缘关系的亲人,眼下连闺闱都还未出(还小),俨然没有犯下什么必须要将我杀掉的罪过。如今你们为了贪那五十万钱财,让我去嫁给那个妖怪,竟然忍心将我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弃我而去,这是人能够做出来的事情么!若不是代公是个仁勇之人,我还能活到现在么?所以我是因父母而死因代公而活。我要跟他离开,我对这个家乡也一点念想都没有了。
说完哭着对自己的父母拜了几拜,要跟着代公走。代公起初不同意,想要阻止她,最后也没能成功,只能带着她离开了。
后来代公纳她做了侧室,生了好几个儿子。


代公是个生来富贵的人,做了大官。这些事早已注定,即便去了远地,遇到鬼神也不能害他,明矣。

 


-----------------------------------------------

多幸为人,托质血属,闺闱未出,固无可杀之罪。今者贪钱五十万,以嫁妖兽,忍锁而去,岂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宁有今日?是妾死于父母而生于郭公也。请从郭公,不复以旧乡为念矣。

 


这话必定说的声泪俱下啊!
我看信管的时候亦如此。(扶额……)

 


<FIN.>




 
卡子 @ 2010-01-16 20:42


玄怪录》 卷一


元无有

 

唐朝宝应年间(唐代宗李豫的年号,唐朝第九代皇帝,登基第二年安史之乱结束),有一个人叫元无有。有一次他独身一人,在仲春末踏游扬州郊外。慢慢天黑了,却突然之间风雨大作。那时正好遇上打仗(安史之乱),闹了兵荒,家家户户都怕壮丁被掠去充军,所以逃的逃散的散,四下里一点儿人气都没有。元无有走进了路边的一座空庄,风雨却突然之间停了。一轮斜月升上了天际。无有在北边的轩屋里休憩,忽然听见西廊有人走路的声音,不一会儿就到了屋里。有四个人,穿的衣服戴的帽子各式各样,无有上前与他们交谈玩笑,吟咏都非常流利畅快,于是道,今日怎似秋天一样,风月如此,我们几人岂不吟诗作乐,以纪平生之事?作的这个诗,就叫作口号联句(连起来能成一首诗)。几人吟诵得都声声朗朗,无有听得非常清楚。其中一个穿着长衫,戴着高个子人道,

 

"齐纨鲁缟如霜雪,寥亮高声为子发。"

第二个穿黑衣,戴帽子面貌丑陋的矮人道,

"嘉宾良会清夜时,辉煌灯烛我能持。"

第三个穿着破破烂烂,穿着黄衣戴着帽子的矮人,作诗曰,

"清冷之泉俟朝汲,桑绠相牵常出入。"

第四个穿着黑衣,戴着黑帽,穿着破烂的矮人道,

"爨薪贮水常煎熬,充他口腹我为劳。"

 


无有当时不觉得四个人有什么奇怪,四个人也没有因为无有在场而装模作样堂而皇之,都相继对他煲赏有加,对他的自负都非常钦羡,觉得虽然是阮嗣宗(即阮籍,三国魏诗人。字嗣宗。陈留尉氏(河南)人。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崇奉老庄之学,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与嵇康、刘伶等七人为友,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世称竹林七贤。)的《咏怀》(阮籍的《咏怀诗》或隐晦寓意,或直抒心迹,表现了诗人深沉的人生悲哀,充满浓郁的哀伤情调和生命意识,无不给人以“陶性灵,发幽思”的人生启悟。阮籍的诗形象得展现了魏晋之际一代知识分子痛苦、抗争、苦闷、绝望的心路历程,具有深刻的思想意义和认识价值。)都不能比过他了。四个人等到天快亮才回去自己的居所。无有事后去寻他们,才发现堂中只有故杵、烛台、水桶、破铛四件事物,才知道那四个人与他吟诗的人,不过是这四样东西所变的。

 

 

-----------------------------------------------------------------------------------

时兵荒后,人户逃窜,入路旁空庄。须臾霁止。斜月自出。

 

古人写文章真的喜欢让人物出口成章长篇大论。一说大半篇幅都被占去了。

不过这些做铺陈烘托作用的景色描写,往往都很精妙简炼,很让人喜爱啊。

 

 

<FIN.>




 
卡子 @ 2010-01-15 13:11

玄怪录》  卷一

 

韦氏

 

京城有一名女子韦氏,在成年的第二年,母亲告诉她道,城里有一个秀才名叫裴爽,他想要娶你。
韦氏笑曰,他不是我的丈夫。

母亲记下了,虽然媒人每天都来,不断夸奖裴爽的才德,而韦氏的家里人也都非常爱慕这个秀才,但两人最终没有在一起。

 

又过了一年,韦氏的母亲道,如今有一个叫王悟的人,是先前京城的一个参军。而你的舅舅张审约,如今正在他的府上做一些管理记录的工作。正好想要帮他做媒,来聘你。
韦氏又道,他也不是我的丈夫。

母亲道,张审约跟我是熟人,如今他要为王悟做媒,说的一定是实话。
但因为韦氏不从,所以这一桩婚事还是没有成。

 

又过了两年,有一个进士名叫张楚金的,想要娶韦氏。
韦氏的母亲告诉了她,她笑着道,我的丈夫是这个人了。

母亲答应了她,于是为他们挑选了良辰吉日行婚。


两人成了夫妻以后的某一天,母亲一再追问韦氏,怎知此人就是她的丈夫。

 

韦氏才说道,因为我曾经做了一个梦。我这辈子要经历的事情,如今已经都知道了,又怎会差了楚金是我夫君的事情呢!在我刚成年以后的某一天晚上,我梦到我二十岁的时候会遇到清河来的张楚金。后来楚金当上了尚书,被派往广陵。在广陵当了七年官以后,因为犯法被处死了。一家人除了我和儿子的新娘子以外,全都死了。我跟她被罚进了后宫里做仆役,掌管采购食材打扫屋舍辛勤劳作了十八年。后来居然因为圣上大赦天下而被放出。我们是在一个晌午接到的赦令,快日暮了才得以出宫。后来我与她一起渡河,天已经全都黑了,才上岸。我们四顾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所以两人相拥而泣起来。后来又相互勉励道,这地方不能久留,要赶紧离开。于是又开始向南走。在离开了岸边数百步的地方,我们发现了有坏掉的牌坊。我们二人从西门进去以后,随着旁边的屋墙向北走去,来到了屋宅的东大门处。因为好像在修缮,这扇大门开着也没有人守候。于是我们就进去了。看见戟门(唐代显贵之家或显赫的官署在大门处才有的建筑物)也坏掉了,于是又往里走了些。走过门内的石屏以后,眼前全是四合的回廊,也有一间堂屋,但是却是锁着的。堂屋的阶前有四棵高大的樱桃树,满树的花都开得正好。等到夜晚月色满庭的时候,影影绰绰。四周却好像没有人居住一般,找不到人能够打听一下。于是我跟她就在阶下卧下打算休憩。可没过多久,就来了一个老人,要赶我们走。我们无法,只好将事情告诉了他,他听闻以后终于走掉了。这个时候,我们又听见了西回廊那边传出布鞋着地的声音,又走来一个少年郎过来质问我们为何在此,还呼唤刚才那个老人,令他赶我们走。我们无可奈何,只好将事情的始末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这个少年郎却不知为何,低着头离去了。好一会儿以后,穿着白衣素履出来,大哭着就拜倒在阶下,道,我是楚金尚书的侄儿啊!说完更加悲恸地哭起来,道,当初叔伯家人都死光了,我不知该去何处打听这个噩耗,今不知是伯母和嫂嫂来了,莫非是从天上来的?这间大屋就是当初楚金叔伯没有离家做官时住的旧宅。这堂屋中锁着的东西,无非就是他的一些旧物了。说完悲恸地哭着给我们打开了堂屋的门,我走上前去看,果真是个故居之地,亦不知楚金他少年时,在这里住了多少年。


韦氏的母亲听她描述完这个梦以后,大奇。
后来又想,人这一辈子的荣辱得失,无非早有定数,这是早就听说的了。但这梦中之事真的也如此么?
虽然有些怀疑,母亲还是将它记下了。

 

没有过多久,楚金果然被皇上派到了广陵。
神龙年中期(神龙 705年正月—707年九月 是武则天和唐中宗李显的年号)因为和徐敬业(徐敬業(?-684年),唐朝人,祖籍曹州离狐(今山東鄄城西南),是唐初名將李勋(原姓徐,賜姓李)之孙。他是唐睿宗時反武則天起事的領導者)反武则天的叛乱有勾结,而被连坐伏法。只有妻子韦氏和媳妇没有死,被发配到掖庭(即前文所说后宫仆役劳作之地),在那里工作了十八年。


因为适逢武则天的生辰大赦天下,才被从奴籍中除名,离开了后宫。
晌午接到赦令,本来想马上就走,结果被红衣的大太监留下吃饭,于是只好等候。
等到这顿饭吃完以后,确实天已经将暮了。
等到后来的渡水,找到楚金故居的所在之处,都和那个梦一模一样。

 

 

-----------------------------------------------------------------------------------------------------


阶前有四大樱桃树林,花发正茂。及月色满庭,似无人居,不知所告。

 好萌的景色描写。



再来古人写文果真不狗血。

 

 

<FIN.>




 
卡子 @ 2010-01-14 23:11

玄怪录》 卷一


裴谌(chén)


裴谌、王敬伯、梁芳三人约好要做一起修行的朋友。
隋炀帝大业年间,他们一同去了白鹿山学道,以为总有一天可以得到用铜炼金用汞炼银的方术,可以炼成不死之药,而学会驾云飞升,及至羽化登仙,只要苦修苦炼,也一定能成功。

十几年过去了,等到手上和脚上都长出了厚厚的老茧。这三个人历经千辛万苦,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不久,李芳死了。
王敬伯对裴谌说,咱们这麽多年,之所以要背井离乡,耳不闻美妙的音乐,口不沾美味的佳肴,以色欲为耻,抛弃了华美的房屋,而自愿住在茅草棚子里,寂寞的过着如此清苦的生活,不就是为了有一天能够乘云驾鹤到蓬莱仙岛上去过神仙一般的生活么?即使这个愿望不能得到满足,也希望至少可以长生不老,与天地同寿。然而,仙境如今缥缈不知何处,我们也没有修得长生不老。如果继续在这云山之内苦苦煎熬,最后的结果,恐怕也只有像梁芳一样死在这里了。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下山去,重新过豪华的生活,乘肥马穿轻裘,赏音乐近美女。游遍京城胜地,玩够了再去追求功名宦位,以求在世间显身扬名。纵然不能休憩于三山大川,饮宴于天宫瑶池,不能乘着天马神龙,听凤歌看鸾舞,不能日日与神仙为伴,但是在人世上身居高官,身穿紫袍腰系金带,每天和高官显贵在一起,还能使自己的图像挂在天子为功臣特建的,“凌烟阁”上,该多么荣耀。又何必要白白死在这空山里!你要跟我一起回去么?

裴谌道,我的梦已经醒了,怎么可以再回到梦中去呢。

他留不住敬伯,敬伯便离开了。

 

此时是唐朝贞观年初,敬伯下山以后恢复了自己的旧籍,后来做了左武卫大将军的骑曹参军(一个小官职),大将军赵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做妻子。几年之间,敬伯升迁做了大理寺廷尉,穿上了绯红色的官服。


有一次,敬伯奉皇帝之命行使淮南,乘舟路过高邮。
官家的船队仪仗森严,威风十足,江上的民船都躲着不敢走。
那时天上飘着蒙蒙细雨,忽而一只小渔船漂到了船队前面。
只见那渔船上的渔夫,穿着蓑衣戴着斗笠,划桨而去,竟如疾风一样迅速。

敬伯心想,我乃朝廷派来淮南的使官,威震远近,这个渔夫竟敢如此放肆。
他仔细一看,居然是裴谌。
敬伯于是下令追上小渔船,将裴谌的渔船系到了自己大船的后面,把他请上了自己的大船,两人入船中坐下。

敬伯握着裴谌的手道,你当年要留在深山里一意修道,抛弃了功名利禄到今天却什么也没有得到,如今也该是个尽头了。所以说,我看这修道的事情就如同捕风捉影,哪里会有什么结果。古人尚懂得人生苦短及时行乐,厌倦了漫漫长夜,也懂得秉烛夜游,何况你是在那少年之时,就空空浪费了自己的时日,去追求那些不可追求的东西了呢?自我下山以来,几年就当上了大理寺廷尉参与朝廷政事。在大理寺协助办案的时候,能够做到公允正直,也是天意和命运。如今淮南有疑狱案,有人告到了大理寺,圣上于是挑选精明干练的大臣过来重新审讯,我是其中一个,所以才有了此行。我现在虽然谈不上飞黄腾达,但与你这山叟比起来,总是要好些的。你竟仍像从前那样自甘劳苦,真是奇了怪了!太奇怪了!如今你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开口,我都可以给你。

裴谌道,我虽是山中的平民,但早把心寄托于闲云野鹤,怎会让只腐烂的死鼠(参见《庄子》)引起我的兴趣呢?我像鱼一样在江里游,你像鸟一样在天上飞,各有各的乐趣,你何必热衷于向我炫耀呢?这个人世间,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的东西,应当我来满足你,你又拿什么来送给我?我如今与山中之友一道,有时在广陵摆弄药草,休息的地方倒也有一个。在青园附近的桥东有一个很大的樱桃园,走到园北能看见供车马进出的大门,那就是我的家。你公事之余如果有空,可以来此处找我。

说完以后,裴谌忽而不见了。

 

到了广陵十几天后,王敬伯处理完公事,想起了裴谌的话,就去樱桃园找他。
园北果然有一车门,问了问守门的人,确实是裴谌的家。
有人领着王敬伯往里走,起初四周挺荒凉,可是越走景色越美。
進了一个大门,里面楼阁重重、花草繁茂,好像不是凡人住的地方,景色无比秀丽,阵阵香风袭人,令人神清气爽,飘飘然如同身在云中。
王敬伯此时心中突然有了异样的感觉,觉的做官为宦实在没了什么意思,自己也变得卑贱起来。
再想他那些同僚,也就象蝼蚁一样卑微了。

又走了不久,微微听到了有宝剑和垂佩的声音,两个婢仆出来与他道,裴郎来了。
只见一个仪表堂堂、衣冠华贵的人来到面前,王敬伯赶紧上前拜见,抬头一看,竟是裴谌。

裴谌说,你长期在人间做官,久食荤腥,心中尽是贪欲悲戚,像背着一个沉重的包袱使你步履艰难哪。

裴谌把王敬伯请到客厅,两个人在当中对坐下来。
敬伯四顾,只见窗户栋梁,都有宝石镶嵌,屏风帘帐,都画着云朵与仙鹤。
两个婢仆捧着碧玉台盘过来了,器物都是人世中没有的珍宝,而盘子里装着的食物与美酒,敬伯更是见都没有见过。

很快天就要黑了,裴谌与他都吃得差不多以后,二人坐到了一起。
裴谌命人点燃了九色之灯,顿时屋中光华满座。

这时出来了二十个司乐的女子,每个都有绝代之色,分开来后列坐其前。


裴谌告诉旁边的管家说,王廷尉是我从前在山中的朋友,由于修道的意志不坚,弃我下山了。离别近十年,他做到了现在的廷尉。只是他的心已经完全归于凡俗了,只能叫尘世间的女子来让他取乐。我看花街柳巷的那些女子也太差了,你不妨在书香门第和官宦人家给他找一个女子来。如果近处没有美貌的,在五千里之内为他请一个也行。
管家领命而去。

 

那二十个女乐人便开始调各自的碧玉筝,还没有调好音,管家已经来复命了。
引来一个女子,从西阶登上了中堂,来到裴谌席前拜谒。

裴谌指着王敬伯向她道,拜见廷尉大人吧。

敬伯向女子回礼,仔细看去,竟然发现这个女子正是自己的妻子赵氏。
敬伯惊讶不敢言,妻子也被骇住了,禁不住盯住敬伯一直看。


裴谌于是令赵氏坐到了玉阶下。
此时一个婢仆捧来了玳瑁筝给她,正是她所擅长演奏的。
裴谌又令她与诸女乐人合曲给他与敬伯助兴。

敬伯深感如梦如幻,想要知晓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
席间他像赵氏扔去了一个殷红色的李子。
赵氏看了敬伯一眼,将李子系在了自己的衣袋上。

虽然筝是赵氏擅长的乐器,但这二十名女乐人演奏的曲子,赵氏竟一个也合不上。
裴谌乃令她们随着赵氏的琴音来合,并常常让其余的女子停下演奏以显出赵氏的独奏。
歌曲和音乐虽然不像《云门大卷》和《韶乐》这些古代名曲那样演奏后能引来凤凰,但旋律十分清亮,宛转动听。
王敬伯和裴谌都十分尽兴。

 

天快亮时,裴谌让管家送赵氏回去,并说,这个厅堂是九天画堂,凡人是不能進的。我过去和王敬伯是修道时的朋友,可怜他为世上的浮华虚荣迷了心窍,甘愿自己去受汤火煎熬,聪明反被聪明误,工于心计却反害了自己,从此将在生生死死的苦海中沉浮,看不到彼岸,所以我才故意请他到这里来,想要使他开窍醒悟。今日之会,诚难再得。夫人你也是命中有缘到这里一游。你来往一次经过了万重云山,十分辛苦,我就不再说什么了。

赵氏拜而去。

裴谌又对王敬伯道,你身有公务却在这里住了一宿,你的下属和郡里的官员会因找不到你而惊惶的,你就先回你的驿馆吧。在你没有回京复命前,还可以再来看我。尘世的道路漫长遥远,世上的愁虑有千千万万,望你多多珍重。

敬伯拜谢而去。

 

五天后,王敬伯公务完毕要回京了,就偷偷又去找裴谌,想向他辞行。
但到了樱桃园,看到那里只是一片荒凉之地,烟草极目,惆怅而返。

回京以后向圣上回禀了公事,才得以回到自己的家。
不料妻子赵氏全家都怒气冲冲找他理论,我家女儿尽管丑陋配不上你,但既然行了大理和你成婚你就应该敬重她,这样才能上以继承祖业,下以传继后代,这是决不能有一点苟且的。可是你为什么用妖术把她弄到万里之外,让她当乐伎让外人取乐呢?那颗红李子还在,她说得也有根有据,你还想隐瞒吗?

王敬伯只好说出了事情的始末。并道,当时我也无法,不知是怎么回事。看来是裴谌已经得道成仙,故意想要炫耀给我看的。

赵氏也记得裴谌当时对他们说的那些话,于是与家人说绝不是王敬伯用了妖术,大家才不再责骂王敬伯。

 

唉!神仙的法术能达到这个程度,就是为了制造幻境来迷惑人吗?当然不是,而是为启迪人们坚定修道的意志,这是平常人不能理解的。书上记载着雀可以变蛙、野鸡变蚌、人变虎、腐草变萤火虫、蜣螂变蝉、鲲变鹏,万物之变化,有书记载人们都不理解不相信,何况那些更玄妙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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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路遐远,万愁攻人,努力自爱。






<FIN.>




 
卡子 @ 2010-01-13 22:43



其实好喜欢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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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怪录》 卷一


杜子春




杜子春,是周朝、隋朝之间的人。
少年的时候不事努力积攒家产,很快便落魄了,但他依然心气闲纵,嗜好带着酒四处游历。
待到钱财散尽没有栖身之处,只好去投奔亲故,但亲戚朋友们都以他不务正业而嫌弃他。

冬日的某一天,杜子春衣破腹空,徒步走在长安城中,中午和晚上都还未进食,彷徨着不知以后自己该往何处去。
走到东市西门处时,实在为自己的处境感慨,遂仰天长叹。

忽有一个老人将拐杖支到他面前,问,年轻人,你为何叹气?
杜子春对他讲出了心里话,为亲戚朋友在他落魄的时候嫌弃他而感到愤怒。悲恸愤怒的感情在脸上表露无疑。

老人继续问道,那你觉得,要多少钱才够用一辈子呢?
杜子春道,三五万吧。三五万就可以让我活下去了。
老人道,不可能这么少,你再想一想。
杜子春道,那十万?
老人道,未也。
杜子春再道,百万。
老人回道,未也。
杜子春再加,三百万。
老人这才道,我看这样差不多了。

老人于是从袖子里拿出一枚铜钱,递与杜子春说道,今天先给你这么多,明天午时,我在西市那幢波斯楼前等你,准时前来,过时不候。
隔天杜子春准时赴了约。
老人果然给了他三百万钱。却也没有告诉杜子春他的姓名,就匆匆离去了。

杜子春得了钱,一下富有起来,浪荡的心又回来了。
以为自己再也不用过以前那种流浪的羁旅生活,便出入轿马衣着光鲜起来。

饭馆理同酒鬼酗酒,妓院里享丝竹歌舞,也不再去想怎样谋得一条生路。

却只过了一两年,老人给他的钱便用去了不少。
只有换了身上的织锦绸缎穿起了麻布衣服,改换了豪华的车马。马骑不起了,就换成驴,最后连驴也卖了,只能步行。
倏忽之间,杜子春只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最初的境地。没有办法,只得又去了东市西门,故地重游,顿时不禁感叹起来。

刚发出声音,那个老人就出现了,握着他的手说,你怎么又变了这样?真是奇怪了!我再帮你一次吧,你觉得要多少钱才行?
杜子春只觉得惭愧不已而不愿意要老人的钱。老人再三逼问,他惭愧着对老人赔礼。
老人便同他道,明天午时,还是去上次那个地方吧。

杜子春怀着内疚的心情前往,这次拿了老人一千万钱。
昨晚没有拿这些钱以前,他心里打定主意这一次一定要发愤图强,要为自己谋出一条生路,置办家业,成为让石崇、猗顿这些古时候的大富翁都没有办法相比的人。
但是如今,钱一拿到手里,享乐的心却又故态复萌。杜子春又过得像曾经一下放纵。不出三四年间,又一贫如洗了。

后来居然又在东市西门遇到老人,杜子春羞愧难当,遮住自己的脸就要逃走,老人拉住了他的衣服,说,简直了!你怎么这么笨?
于是给了他三千万,说,这一次你要是还没有改过自新,就只有永远受穷了啊。
杜子春心道,当年我落魄流浪的时候,穷得一分钱都没有了。亲戚朋友们中就是有富贵的,也没有一个人管过我,只有这个老人三次救济我,我要怎样才能担当得起他的恩惠?
于是对老人道,这一次我拿了你的钱,就可以在人世间大有一番作为了,我要使孤儿寡母有衣可穿有饭可食,以此来挽回我失去的名誉和教化。你对我的帮助我深深感谢,待我成事之后,一定唯你所使。
老人道,这就是我希望你做的啊。等你成事之后,明年七月十五中元节的时候,到老君庙前双桧树下见我吧。

杜子春知道淮南有很多流落的孤儿寡母,于是去了扬州,买了百亩良田,在城中盖了屋宅,在路口建了几百间房子,然后收容孤儿寡母。
对他自己的亲戚朋友,不论近亲远亲,过去对他有恩的都给以报答,有仇的都进行了报复。
完成了自己的心愿以后,杜子春就按期去了老君庙前,见那老人正在桧树下唱歌。

见到杜子春以后就领他登上了华山云台峰。
往山里走了四十多里后来到一个地方,见到一幢高大雄伟的建筑,简直不似人间所有。
仙鹤欢舞,彩云缭绕。
屋子的正堂里有一个九尺(大约两米)多的炼丹药的炉子,炉内紫光闪闪,照亮了周围的门窗。
还有好多仙女环绕着炉子在侍候,炉子前有青龙后有白虎。

这时天也快黑了,再见到那老人,却已经穿着黄色的道袍戴着紫金的道冠俨然已不似这世间之人了。
老人拿了三个丹药和一杯酒给杜子春,让他赶紧吃下。
老人又拿了一张虎皮铺在内屋的西墙下面,面朝东坐下。

老人对他道,从现在开始,你千万不可以出声!这里出现的神,鬼,夜叉或者地狱,猛兽,以及你的亲属们被绑着受刑遭罪,这一切一切都不是真的。你不论见着了什么惨状,都不可以动也不可以说话,只管安心,不要感到害怕,绝不会对你有伤害。千万要记得我的话!

杜子春看向院子里,院里有一个装满了水的大瓮,此外什么都没有了。

那老人刚走,杜子春就听见外面人呼马啸撼天动地,只见满山满谷都是士兵,旌旗飘飘,戈矛闪闪,千乘万骑蜂拥而来。
有一个人自称大将军,身高一丈多,人和坐骑都披着金铠甲,光芒耀眼。
光他的亲卫就有几百人,都举着剑张着弓,直直来到屋前,大声呵斥杜子春说,你是什么人?大将军到了竟不回避!
有些卫士还用剑逼着杜子春问他的姓名,还问他在做什么,他都一声也不吭。
见他不出声,卫士们大怒,一声声喊叫着,杀了他!射死他!杜子春仍是不出声。
那个大将军只好怒气冲冲地带着队伍走了。

过了片刻,又来了无数的猛虎、毒龙、狮子、蝮蛇和毒蝎,争先恐后地扑向杜子春要撕碎他吞食他,有的还在他头顶跳来跳去张牙舞爪,杜子春仍是不动声色,过了一会儿,这些毒蛇猛兽也都散去了。

这时突然大雨滂沱雷电交加,天昏地暗伸手不见五指,不一会儿又有大火轮燃烧着在他左右滚动,光在身前身后闪耀,亮得眼都睁不开。片刻之间,院子里被水淹了一丈多,空中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像要让高山崩塌河水倒流,其势不可挡。一眨眼的工夫滚滚的浪涛涌到杜子春的坐位前,他仍是端端正正坐着连眼皮也不眨一下。

接着那位大将军又来了,领着一群地狱中的牛头马面和狰狞的厉鬼,将一口装满滚开的水的大锅放在杜子春面前,鬼怪们手执长矛和两股铁叉,命令道,说出你的姓名,就放了你,如果不说,就把你放在锅煮!
杜子春仍不说话。

这时鬼怪们又把他的妻子抓来绑在台阶下,指着他妻子向杜子春说,说出你的姓名,就不折磨她。
杜子春还是不作声。
于是鬼怪们鞭打他的妻子,用刀砍,用箭射,一会儿烧,一会儿煮,百般折。磨惨不忍睹。

他妻子苦不堪忍就向杜子春哭号道,我虽然丑,我虽然笨,我配不上你。但我毕竟有幸与你结为夫妇,一心一意侍奉了你十几年。现在我被鬼抓来这样折磨,我实在受不了。我不敢指望你向他们跪伏求情,只盼你能开口,就为我说一句话。人谁又能无情,你就忍心默不作声,眼看着我受折磨吗?

他妻子边哭边喊又咒又骂,杜子春始终不理不睬。
那位大将军也道,你不说话,我还有更毒辣的手段对付你老婆!
说着命令抬来了锉碓,从脚上开始一寸寸地锉他的妻子。
妻子哭声越来越高,杜子春还是连看也不看。

大将军说,这个家伙有妖术,不能让他在世上久呆!
于是命令左右,把杜子春斩了,然后把他的魂魄带着去见阎王。

阎王一见杜子春就道,这不是云台峰的那个妖民吗?给我把他打入地狱里去受罚!
于是杜子春受尽了熔铜、铁杖、碓捣、硙磨、火坑、镬汤、刀山、剑林所有的地狱酷刑。
然而他心里始终牢记着老人的叮嘱,反倒像其实这一切都是可以忍受的了,一声未吭硬生生挺了过来。

后来,鬼卒向阎王报告,说所有的刑罚都给杜子春用完了。

阎王说,这个家伙阴险毒恶,不该让他当男人,下辈子让他做女人!

于是让杜子春投胎转世到宋州单父县的县丞王劝家。

杜子春转世成了女子。一生下来就体弱多病,针灸吃药一天没断过,还时常自觉身体像是掉入火里摔到床下一下难受,受了无数的苦。但杜子春始终不出声。

转眼间杜子春长成了一个容貌绝代的女子,就是不说话。
县丞王劝的全家认为她是个哑女,对她百般调戏侮辱,杜子春总是一声不吭。

县丞的同乡有个考中了进士的人叫卢生,听说县丞的女儿容貌很美,就很倾慕,就求媒人去县丞家提亲。
县丞家借口杜子春是哑女,把媒人推辞了。

卢生闻后只道,为人妻子只要贤惠就好,不会说话又有什么关系呢?正好给那些长舌妇作个榜样。

 县丞无法只好答应了婚事。
卢生按照规矩施行了六礼,和杜子春办了婚事。

两个人过了几年,感情非常好,生了一个男孩。
男孩已经两岁了,十分聪明。

某一天卢生抱着孩子和她说话,杜子春不吭声。
卢生想尽了办法逗她,也不说话。


卢生忽而大怒道,古时贾大夫的妻子瞧不起他,始终不对他笑。但后来那位妻子看见贾大夫射了山鸡,也就对他无憾了。我虽然地位不如贾大夫,但我的才学会比只能射山鸡的他不强上百倍吗?可是你却不屑于跟我说话!这都是为什么?!大丈夫被妻子瞧不起,还要她生的儿子做什么!

说着就抓起那男孩的两腿扔了出去。
孩子的头摔在石头上,顿时脑浆迸裂,鲜血溅出好几步远。

杜子春爱子心切,一时间忘了老人的嘱咐,不觉失声喊道,啊呀!……

 

啊呀声还没落,发现他自己又坐在了云台峰的那间道观中。老人在他面前。

这时已是黎明时分,突然有紫色的火焰窜上了屋梁,转眼间烈火熊熊,把屋子烧了个一干二净。

老人对他道,你这个穷酸小子,可把我坑苦了!于是提着杜子春的头发扔进水瓮里,火立刻就灭了。

 

老人道,你可知,在你的心里,喜、怒、哀、惧、恶、欲都忘掉了,只有爱,你还没忘记。卢生摔你孩子时你若不出声,我的仙丹就能炼成。你也就能成为上仙了。可叹啊,仙才真是太难得了!我的仙丹可以再炼,但你却还得回到人间去,以后继续勤奋地修道吧!


说完给他向远方指了路让他回去。

临走时,他登上烧毁的房基,看见那炼丹炉已坏了,当中有个铁柱子,有手臂那么粗,好几尺长,那老人正脱了衣服,用刀子削那铁柱子。

子春既归,愧其忘誓,复自效以谢其过,行至云台峰,绝无人迹,叹恨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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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子之心,喜怒哀惧恶欲,皆能忘也。

所未臻者,爱而已。







<FIN.>




 
卡子 @ 2010-01-12 22:26


1.




没有地板,没有书,没有屏风。



2.

看了一个怪谈今儿。出自《玄怪录》。
古文太深。没怎么通透。
大概意思就是讲有一个考明经的书生。
这书生半夜误以为收魂的鬼差是入贡院考试时的领路小生...傻不啦叽跟着人家往阴间去了。
一路上惟书生脚下的路仅二尺宽此外全是泥泞。
有男人。有女人。有人揪他们。有人拽倒他们。有人给他们上枷锁。有和尚。有道士。BULABULABULA数百号人。浩浩汤汤。
直到在殿里排成五十人一司听见判官叫人付司狱,付硙司狱,付鑛狱,付汤狱,付火狱,付案,书生才恍悟自己原来已经死了。
书生名字叫吴全素。

吴全素与判官说他阳寿应该未尽。
判官查阅了卷宗记载后道,书生你命福浅薄此去还阳也只有三年好活三年的人世犹如瞬息总归你明经上榜也只是末名没有官禄名爵可沾反正最后是要回来的你还是痛快些就此投胎去吧来来去去徒增我的工作量而已。
吴全素闻言倒是没有什么悲戚之感只坚持一定要回去活完自己剩下的三年。
于是判官放他还阳去了。
走到殿外的时候许多等候处置的鬼魂看吴全素居然得以还阳纷纷流出了羡慕的泪水。

两个带他回人世的鬼差趁机勒索要吴全素的魂魄去逛他的阿姨和姨夫给他们各烧五十万钱方答应放他还阳给他好命格。
事毕以后又一时兴起带他去看了一出别人断气以后投胎的好戏。

一吏曰:“事毕矣,送君去。”又偕入永兴里旅舍,到寝房,房内尚黑,略无所见。二吏随自后,乃推全素大呼曰:“吴全素!”若失足而坠,既苏,头眩苦,良久方定。 -   此处倒挺像各种穿越段子。原来古人也好这一口。


而衙鼓方动,姨夫者自宣阳走马来,则已苏矣,其仆不知觉也。乘肩舆憩于宣阳,数日复故,再由子城入胜业生男之家,历历在眼。自以明经中第,不足为荣,思速侍亲。卜得行日,或头眩不果去,或驴来脚损,或雨雪连日,或亲故往来,因循之问,遂逼试日,入场而过,不复以旧日之望为意。-  杯具啊!




俄而成名,笑别长安而去。




乃知命当有成,弃之不可;时苟未会,躁亦何为。举此端,足可以诫其知进而不知退者。





<FIN,>



 
卡子 @ 2010-01-05 13:56

生查子•独游雨岩》辛弃疾   
 

溪边照影行,天在清溪底。 
天上有行云,人在行云里。 
高歌谁和余?空谷清音起。 
非鬼亦非仙,一曲桃花水。




苏轼《夜泛西湖》五绝句中,有句云:“湖光非鬼亦非仙,风恬浪静光满川。”

礼记•月令》说:“仲春之月,始雨水,桃始华。”

汉书•沟洫志》“来春桃华水盛”注引《月令》后解说:“盖桃方华时,既有雨水,川谷冰泮,众流猥集,波澜盛长,故谓之桃华水耳。”



北青萝

李商隐

残阳西入崦,茅屋访孤僧。
落叶人何在,寒云路几层。
独敲初夜磬,闲倚一枝藤。
世界微尘里,吾宁爱与憎。 



昔日爱撩帘,望见世人总笑痴。
今时却望天,云过搂头拂行衣。
忆往昔,瑶林前,金带玉靴龙鳞衣。
叹今朝,红尘里,辗转零落无凭依。
我心终有悔,当年谁言相思易。



七哀

曹植

明月照高楼,流光正徘徊。上有愁思妇,悲叹有余哀。
借问叹者谁?言是宕子妻。君行逾十年,孤妾常独栖。
君若清路尘,妾若浊水泥;浮沈各异势,会合何时谐?
愿为西南风,长逝入君怀。君怀良不开,贱妾当何依!




<FIN.>




 
卡子 @ 2010-01-03 18:55

Last few paragraphs in the 'ATONEMENT'
                                                                    ----by IAN MCEWAN


' Now it is five in the morning and I am still at the writing desk, thinking over my strange two days. It 's true about the old not needing sleep - at least, not in the night. I still have so much to consider, and soon, within the year perhaps, I'll have far less of a mind to do it with. I've been thinking about my last novel, the one that should have been my first. The earliest version, January 1940, the lastest, March 1999, and in between, half a dozen different drafts. The second draft, June 1947, the third . . . who cares to know? My fifty - nine - year assignment is over. There was our crime - Lola's, Marshall's, mine - and from the second version onwards, I set out to describe it. I've regarded it as my duty to disguise nothing - the names, the places, the exact circumstances - I put it all there as a matter of historical record. But as a matter of legal reality, so various editors have told me over th years, my forensic memoir could never be published while my fellow criminals were alive. You may only libel yourself and the dead. The Marshalls have been active ab out the courts since the late forties, defending their good names with a most expensive ferocity. They could ruin a publishing house with ease form their current accounts. One might almost think they had something to hide. Think, yes but not write. The obvious suggestions have been made - displace, transmute, dissemble. Bring down the fogs of the imagination! What are novelists for? Go just so far as is necessary, set up vamp inches beyond the reach, the fingertips of the law. But no one knows these precise distances until a judgment is handed down. To be safe, one would have to be bland and obscure. I know I cannot publish until they are dead. And as of this morning, I accept that will not be until I am. o good, just one of them going. Even with Lord Marshall's bone - shrunk mug on the obituary pages a last, my cousin from the north would not tolerate an accusation of criminal conspiracy.

There was a crime. But there were also the lovers. Lovers and their happy ends have been on my mind all night long. As into the sunset we sail. And unhappy inversion. It occurs to me that I have not travelled so very far after all, since I wrote my little play. Or rather, I've made a huge digression and doubled back to my starting place. It is only in this last version that my lovers end well, standing side by side on a South London pavement as I walk away. All the preceding drafts were pitiless. But now I can no longer think what purpose would be served if, say, I tried to persuade my reader, by direct or indirect means, that Robbie Turner died of septicaemia at Bray Dunes on 1 June 1940, or that Cecilia was killed in September of the same year by the bomb that destroyed Balham Underground station. That I never saw them in that year. That my walk across London ended at the church on Clapham Common, and that a cowardly Briony limped back to he hospital, unable to confront her recently bereaved sister. That the letters the lovers wrote are in the archives of the War Museum. How could that constitute an ending? What sense or hope or satisfaction could a reader draw from such an account? Who would want to believe that they never met again, never fulfilled their love? Who would want to believe that, except in he service of the bleakest realism? I couldn't do it to them. I'm too old, too frightened, too much in love with the shred of life I have remaining. I face an incoming tide of forgetting, and then oblivion. I no longer possess the courage of my pessimism. When I am dead, and the Marshalls are dead, and the novel is finally published, we will only exist as my inventions. Briony will be as much of a fantasy as the lovers who shared a bed in Balham and enraged their landlady. No one will care what events and which individuals were misrepresented to make a novel. I know there's always a certain kind of reader who will be compelled to ask, But what really happened? The answer is simple: the lovers survive and flourish. As long as there is a single copy, a solitary typescript of my final draft, then my spontaneous, fortuitous sister and her medical prince survive to love.

The problem these fifty - nine years has been this: how can a novelist achieve atonement when, with her absolute power of deciding outcomes, she is also God? There is no one, no entity or higher form that she can appeal to, or be reconciled with, or that can forgive her. There is nothing outside her. In her imagination she has set the limits and the terms. No atonement for God, or novelists, even if they are atheists. It was always an impossible task, and that was precisely the point. The attempt was all.

I've been standing at the window, feeling waves of tiredness beat the remaining strength from my body. The floor seems to be undulating beneath my feet. I've been watching the first grey light bring into view the park and the bridges over the vanished lake. And the long narrow driveway down which they drove Robbie away, into the whiteness. I like to think that it isn't weakness or evasion, but a final act of kindness, a stand against oblivion and despair, to let my lovers live and to unite them at the end. I gave them happiness, but I was not so self - serving as to let them forgive me. Not quite, not yet. If I had the power to conjure them at my birthday celebration . . . Robbie and Cecilia, still alive, still in love, sitting side by side in the library, smiling at The Trials of Arabella? It's not impossible.

But now I must sl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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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everything you can to protect the hope until death.


<FIN.>




 
卡子 @ 2010-01-01 23:00

新年了
来贴几张之前的照片

晚上依然吃得特别撑
这样下去是不是不行啊……我的体重 囧




昌平雪世界滑雪场













今天的后海 疯狂的后海 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拥挤到底要怎样滑冰 囧







这是我看见过的 最喜欢的 奔驰 S700!








这孩子的深色秋裤显露无疑......












听说2010年双鱼座很牛B 
等待憋屈已久的自己爆发
呵呵.




<FIN.>